【精神損失費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所獲得的醫療費 ,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屬夫妻一方財產 。因為精神損失費是公民的人格受到損害而取得的賠償,應當歸受害人個人所有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 聯想G500能否換顯卡
- 關于團隊精神服務的句子
- 關于元旦的成語接龍
- 上下班自己摔倒能否算工傷
- 運動精神 運動精神名言短句霸氣
- 曾得梅毒能否買重疾險
- 能否因為失業撫養費降低
- 抗疫精神包括哪些內容
- 關于修理師精神的名言警句
- 精神分列癥的表現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