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 。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
【離婚后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4、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 。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
- 離合器多久換一次
- 離婚孩子怎么判
- 如何進行軍人離婚財產的分割手續
- 三輪摩托離合怎么用
- 手機qq離線是什么意思
- 描寫人離開的成語
- 浦江離東陽有多遠
- 周六離婚可以辦理嗎
- v3活氧負離子衛生巾怎么樣
- 富士康自離短信重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