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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證,在我國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證明依據,因此身份證是必須的!2、借款合同、借據、借條之類的證據,根據有關規定,原告應提供借據 , 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3、注意區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借條法律時效為20年,而欠條為3年,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到期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出具憑據之日起計算 。4、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書證也可以作為證據,因此在平時借款的時候注意保留 。5、證人證言,可以找與自己沒有利害關系的證認證言作為證據,并最好可以當庭作證 。
【借貸糾紛提供什么證據】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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