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為郡守的文言文翻譯


田登為郡守的文言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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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譯: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諱別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與“燈”諧音 。他不許身邊的人,在談話時 , 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同音的字 。)觸犯了他這規矩的人,必定(讓他)大怒 。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 。在這種情況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稱“燈”為“火” 。正值上元節放燈的日子,(官府)允許人們在州的轄區內游覽賞玩 。于是官吏就在發布于鬧市的文書上寫到:“本州按照慣例 , 放火三天 ?!?br /> 2、原文:
【田登為郡守的文言文翻譯】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 , 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值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