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法院傳票后果為法院可以強制傳喚到庭或者缺席判決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拒收法院傳票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拒收法院傳票,說明已經放棄應有的權利,等于說官司還沒開打就已經陷入了被動的局面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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