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通告:10月31日前主動交出非法槍爆等物品可依法從輕處罰


三部門聯合通告:10月31日前主動交出非法槍爆等物品可依法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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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采訪人員 姜雪穎 北京報道
8月22日,采訪人員從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非法槍爆等物品,可依法從輕處罰 。
通告表示,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盜竊、搶奪、搶劫、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通過互聯網等渠道違法違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的信息;嚴禁制造、銷售仿真槍 。
通告明確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通告指出,凡違反上述規定的 , 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并投案自首,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制刀具上交當地公安機關 。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 , 依法從嚴懲處 。同時,通告明確對舉報涉槍涉爆涉弩涉刀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給予獎勵,對廣大群眾、有關單位人員履行主動報告義務進行了提示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亓希國在會上表示 , 近年來,公安部持續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社會面非法槍爆物品大幅壓減,持槍、爆炸犯罪案件連續大幅下降,2022年已降至歷史最低,我國成為世界上槍爆暴力犯罪發案最低的國家之一 。今年以來,全國持槍、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 。
【三部門聯合通告:10月31日前主動交出非法槍爆等物品可依法從輕處罰】文章來源:海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