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回避的規定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法中,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要求,被要求回避的人員同意回避的,由回避人所在機關另行指派他人參與本案的偵查、起訴和審判 。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要求,被要求回避的人員不同意回避的,屬于回避爭議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刑事訴訟法回避的規定是怎樣的】 ?。ㄒ唬┦潛景傅牡筆氯嘶蛘呤塹筆氯說慕資艫模?
 ?。ǘ┍救嘶蛘咚慕資艉捅景贛欣叵檔模?
 ?。ㄈ┑H喂景傅鬧と恕⒓ㄈ?、本lと?、诉讼代理日f模?
 ?。ㄋ模┯氡景傅筆氯擻釁淥叵?,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