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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guān)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
法律依據(jù):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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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 ,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yīng)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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