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嬰兒內臟中放毒品怎么判刑

父母以販賣為目的,在嬰兒內臟中放毒品的,構成販賣毒品罪 。其刑罰標準是:
1、販賣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2、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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