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的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三條規定 ,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承包土地的繼承法的內容有哪些】(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
《繼承法》第四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 。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 , 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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