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辦

傳票不能送的被告人手里的,法院可以選擇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 , 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 。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
【傳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辦】《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