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輕傷案件法院都可以調解嗎】是的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
通常情況下,如果是輕傷的話這個時候已經構成了犯罪,可能屬于故意傷人 , 一般會有檢察機關提起訴訟,這種情況是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不可以進行私了,如果打人一方積極賠償的話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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