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的財產如何界定】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 ,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 , 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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