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申請撤回指的是什么

商標轉讓申請撤回是指商標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共同向商標局提交書面轉讓申請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不再履行或暫不履行商標轉讓過戶事宜,進而又共同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撤回申請的行為 。
【法律依據】
【商標轉讓申請撤回指的是什么】《商標法》第42條 ,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 , 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 , 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