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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如果需要一方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
第一,當房屋具備更名過戶的條件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辦理相關手續,防止因拖延而發生變化,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待案件勝訴后憑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確保更名至指定人名下 。
第二,附有配合義務的一方應當及時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否則將承擔額外的訴訟費用 , 還可能影響自己的征信記錄或產生其他的負面影響 。
法律依據:
【離婚后房產過戶應該注意的問題】《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 ,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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