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權歸誰


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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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權歸誰】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 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 , 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 , 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