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人民法院決定可以逮捕

【什么情況人民法院決定可以逮捕】人民法院決定逮捕被告人有兩種情況:
1、對于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 , 認為需要逮捕被告人時,由辦案人員提交法院院長決定,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 , 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
2、對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應予逮捕的 , 也可以決定逮捕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