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如何的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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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有以下規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 ,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 , 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 , 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如何的】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 ,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