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的程序怎么走

流程如下:
1、申請 。判決后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2、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 , 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
3、申請復議 。
4、通知被執行人 。
【申請執行的程序怎么走】5、進行強制執行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