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昆明發布關于農村集體聚餐風險的預警提示

2022年元旦、春節即將到來 , 昆明進入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高峰時期 。 為保障廣大農村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昆明市食安辦發布農村集體聚餐風險預警提示 。

疫情|昆明發布關于農村集體聚餐風險的預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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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刻繃緊食物中毒防控弦
【疫情|昆明發布關于農村集體聚餐風險的預警提示】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 這些食物可以是本身含有毒素 , 也可以是被細菌、真菌等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 , 或者被病毒和化學毒物污染的食品 。 其按致病因素分有細菌性、有毒動植物性、化學毒物性、真菌及其毒素性等食物中毒 。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 , 患者一般會首先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水樣便等胃腸道反應 , 當毒物吸收進入血液后 , 就會損害肝臟、腎臟、心臟等臟器 , 嚴重時危及生命 。
例:對于誤食了鵝膏菌類或亞稀褶紅菇(火炭菌)等劇毒菌種的病人 , 如果在出現不適癥狀后6小時內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 將對患者后期的救治非常不利 , 容易出現重癥及危重癥病例 , 死亡風險極高 。
因此 , 廣大農村群眾一定要時刻繃緊食物中毒防控這根弦 , 注意在政府、有關部門及各種媒體的食品安全宣傳工作中了解、吸取、掌握一定的食物中毒防控知識 , 提高食物中毒急救能力 。 避免因食物中毒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 甚至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嚴格遵守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聚餐主辦(承辦)者應當嚴格遵守《云南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 。 保證食品加工的環境、設施、食品的采購和存儲、食品加工、操作人員等符合規定、符合要求 , 特別是禁止采購和使用草烏、附子、河豚魚、野生菌、發芽土豆、四季豆、亞硝酸鹽加工的食品 , 以及禁止加工冷食類食品等 。 在舉辦農村集體聚餐前10個工作日內向本地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協管員或食品安全信息員)申報 , 接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指導 。
嚴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 , 新冠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 。 全球新冠病毒變異 , 疫情沒有減輕趨勢 。 全國各地不同地區新冠疫情出現點、散狀 。 云南省部分地區依然是疫情中風險區域 。 農村集體聚餐主辦(承辦)者要按照省、市、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 , 倡導節慶文明新風 , 不大辦婚喪嫁娶 , 規定不能辦的堅決不辦 。 家庭私人聚會要控制在10人以下 , 切實杜絕新冠疫情傳播風險 。
食物中毒自救知識
食用食物后 , 如出現頭昏、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中毒癥狀 , 應立即撥打120 , 及時就診 。 同時在等待救治過程中 , 迅速采取簡易催吐措施 , 方法是大量飲用溫開水或者淡鹽水 , 用湯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進行催吐 , 吐后飲用適量糖鹽水 , 防止脫水導致休克 。 并盡量保留中毒發生前可疑食物樣品、個人嘔吐及排泄物 , 以備專業機構檢驗后供臨床救治參考 。
轉自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