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岡團伙制售病死豬肉大案 16名被告人獲刑

羊城晚報訊 采訪人員彭紀寧報道:日前,佛岡“3·25”制售病死豬肉案在佛岡縣法院開庭宣判 。16名涉嫌生產、銷售病死豬肉的被告人,分別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十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2000元至70萬元不等的罰金 。
【廣東佛岡團伙制售病死豬肉大案 16名被告人獲刑】據了解,該案是近年來佛岡縣發生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第一大案,涉案人數多、生產銷量大、經營時間久,社會各界關注較高 。2011年底至2014年2月期間,廣東省佛岡縣龍山鎮農民陳慶華、陳燦林收購病死豬,運回當地果園內,聘請附近村民為其屠宰、分割,以每斤3元的價格銷售給廣東省廣寧縣從事販賣冰凍肉類生意的范桂鋒等人 。其間,范桂鋒共購買病死豬肉4萬多斤,銷售額達12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