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生產拉皮、土豆粉摻明礬 制作商販獲刑

在生產拉皮和土豆粉的過程中過量添加明礬(硫酸鋁鉀) , 致使拉皮和土豆粉中鋁含量超標 , 制作商販被判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
鞍山市鐵西區法院日前發布信息顯示 , 被告人馬某某于2013年7月份開始在無任何經營生產手續的情況下 , 租用孫某某的廠房生產拉皮和土豆粉 , 馬某某在生產拉皮和土豆粉的過程中過量添加明礬(硫酸鋁鉀) , 致使拉皮和土豆粉中鋁含量超標 , 生產出來的拉皮和土豆粉銷售到鞍山市寧遠蔬菜批發市場等地 。據賬本顯示銷售金額為106783元 , 銷貨日報單金額為11197.7元 , 共計117980.7元 。
法院認為 , 被告人馬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 長期食用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 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 應依法懲處 。法院一審判決馬某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 緩刑二年 , 并處罰金25萬元 。禁止被告人馬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
【遼寧:生產拉皮、土豆粉摻明礬 制作商販獲刑】據了解 , 拉皮添加明礬后不易變質 , 而且會變得筋道有韌性 。可如果長期食用 , 將提前出現腦萎縮、癡呆等癥狀 , 影響智力 , 引發老年癡呆等病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