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撫養權變更條件

撫養權變更的條件如下: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
【什么是撫養權變更條件】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隨另一方生活 , 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 , 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 , 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 , 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