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員紀律的內容是什么

國家公務員的紀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了規范和約束國家公務員的行為,保證國家行政機關有秩序高效率的工作,所制定的要求國家公務員共同遵守的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對于有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國家公務員,要給予行政處分;如果違紀行為情節輕微 , 經過批評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 。國家公務員的紀律規定不同于其他機關、黨派、團體的紀律規定,它具有自身的特點:
1、實施的主體和客體是確定的 。即實施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不包括其他國家機關、黨派、團體、單位 。實施的客體是國家公務員 , 不包括其他國家機關、黨派、團體、單位的工作人員;
2、必須依法進行 。即對國家公務員給予紀律處分的 , 必須依照國家法律和法規所規定的條件、種類、程度進行;
【我國公務員紀律的內容是什么】3、紀律處分的決定一經作出,必須嚴格執行 , 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