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建服從先建原則來源


后建服從先建原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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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四條 管道建設工程與其他建設工程的相遇關系,依照法律的規定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由建設工程雙方按照下列原則協商處理,并為對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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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笨さ慕ㄉ韞こ?nbsp;, 后批準的建設工程服從先批準的建設工程 。
依照前款規定,后開工或者后批準的建設工程 , 應當符合先開工、已建成或者先批準的建設工程的安全防護要求;需要先開工、已建成或者先批準的建設工程改建、搬遷或者增加防護設施的,后開工或者后批準的建設工程一方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
【后建服從先建原則來源】管道建設工程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遇的,建設工程雙方應當協商確定施工作業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議,指派專門人員現場監督、指導對方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