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


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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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正面清單
1.考試導向要正確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要發揮考試在發展素質教育及培養學生核心素養方面的導向作用,通過試題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科學的價值取向,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2.考試內容要對標 。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聯系學生生活實際,重點考查學科核心素養、關鍵能力和必備知識,不出偏題、怪題 。
3.考試次數要適當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學校要嚴格控制統一考試或學業質量監測的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 。提倡一測多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應避免重復監測,加重學生負擔 。
4.考試難度要適宜 ??荚囯y度應基于課程標準,符合學生認知發展規律,并保持相對穩定 。不同類型考試要符合相應學業質量標準,體現不同考試功能 。
5.考試試題要靈活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要改變相對固化的試題形式,在強化試題基礎性的同時,適度增強試題的開放性,引導學生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 。
6.考試數據要分析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要健全考試數據分析反饋機制,用好考試數據,及時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改進教學工作 。
7.考試評價要科學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及教師要強化考試的激勵、診斷功能,淡化甄別與選拔功能 。破除重分數輕素質,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簽、唯升學率等不科學的考試評價做法,建立學生全面發展的多元評價體系 。
義務教育階段考試負面清單
1.禁止違規統一考試 。嚴禁對小學三年級以下(含三年級)和六年級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區(市)縣級統一考試或學業質量監測(小學畢業考試除外) 。
2.禁止超前進度考試 。學校舉行的入學摸底考試及其他考試不得出現超越教學進度的內容 。
3.禁止超出課標考試 。教研機構、學校命制的試題難度和范圍不得超出課程標準,小學考試試題不得命制AB卷 。
4.禁止考試成績排名 。嚴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對學校考試成績進行排名,嚴禁學校、培訓機構、教師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排名 。
【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5.禁止公布考試成績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培訓機構)及其教職工嚴禁通過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宣傳或向第三方提供學校(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
6.禁止違規招生考試 。嚴禁學校自行、委托或默許第三方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入)學掛鉤的招生考試 。
7.禁止考核升學率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不得向初中學校下達中考升學指標,不得以中考升學率考核學校和教師 。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