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為屬于肇事逃逸


什么行為屬于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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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
可以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 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 , 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 , 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什么行為屬于肇事逃逸】(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