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彭州市隨遷子女入學通知 2021年彭州市小學入學劃分


2022年成都彭州市隨遷子女入學通知 2021年彭州市小學入學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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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彭州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入學通知
適用對象
在彭州市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彭州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意見 。
本意見所稱居住就業人員,是指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區域戶籍在彭州市居住就業人員 。
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彭州市合法穩定住所,在彭州市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在彭州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彭州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二)未辦理積分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和成都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彭州市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四川省居住證(成都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與彭州市區域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彭州市區域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3.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彭州市連續居住滿一年(如申請人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產證等);
4.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彭州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
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彭州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申請時間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
申請材料
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
(一)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2022年成都彭州市隨遷子女入學通知 2021年彭州市小學入學劃分】(三)就業務工人員需提交與彭州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