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和闖黃燈的定義 闖黃燈與闖紅燈的概念一樣嗎


闖紅燈和闖黃燈的定義 闖黃燈與闖紅燈的概念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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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黃燈與闖紅燈的概念一樣嗎
車輛現在已經成為了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 而有時大家難免會出現一些失誤的行為 , 沒有完全遵守交通信號燈的指示 。那么闖黃燈與闖紅燈的概念一樣嗎?這兩種行為分別要面對什么呢?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 , 希望有助您對此的理解 。
闖黃燈和闖紅燈都是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為 , 但受到的處理不一樣 。闖黃燈是違反《道交法》的行為 , 黃燈表示警示 。闖紅燈違法行為是依據代碼為1625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省條例》第58條第7項罰款標準200元 。
闖黃燈
【闖紅燈和闖黃燈的定義 闖黃燈與闖紅燈的概念一樣嗎】闖黃燈是違反《道交法》的行為 , 黃燈表示警示 。2013年1月6日 , 公安局下發通知 , 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違反黃燈信號的 , 以教育警示為主 , 暫不予以處罰 。根據規定 , 黃燈亮時 , 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 未過停止線車輛繼續通行的也屬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交通違法行為 , 可以進行處罰;是否處罰 , 交巡警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 。在通過有燈控制路口時 , 應減速慢行可避免闖黃燈 。如對違章處罰有異議 , 您也可以持駕駛證、行駛證到就近的交巡警服務廳查看違章照片 , 申訴或處理 。
闖紅燈
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 。
闖紅燈違法行為是依據代碼為1625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省條例》第58條第7項罰款標準200元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 , 準許車輛通行 , 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 , 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 , 禁止車輛通行 。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 , 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
紅燈亮時 , 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 , 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 , 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 , 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 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 , 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 , 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 , 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 , 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 , 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
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 , 未減速行駛的 , 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 , 處五百元罰款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 , 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 , 處五百元罰款 。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見爭議最大的沖紅燈罰款 , 最終定格在五百元 , 但一年內三次以上的 , 第三次起每次罰一千元;五次以上的 , 除罰款外每次扣駕駛證三個月 。
另外 , 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種情況也要被罰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駛的;遇緊急情況臨時停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的;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路肩行駛的;正常情況下低于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的 。一年內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證三個月 。
總而言之 , 遵守交通信號燈是很重要的 , 不管是闖黃燈還是闖紅燈都是違反了《道路安全法》 , 可能帶來嚴重的事故 。不過闖黃燈一般是不會遭到處罰的 , 而闖紅燈則要面臨罰款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 , 需要更多答疑解惑 , 歡迎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