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輕微責任 輕微醫療事故誰來處理


醫療事故輕微責任 輕微醫療事故誰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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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醫療事故誰來處理
大家生病了肯定就會去醫院,雖然治病救人是醫生護士的天職,但是醫生護士也不是萬能的,當然就可能會發生一些醫療事故,那么大家知道輕微醫療事故誰來處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一、醫療事故是什么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誤診采取治療措施不當導致病員智力、身體不同程度損害或漏診延誤時機造成損害的事故 。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 。
二、輕微醫療事故誰來處理
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認定醫療責任 。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
責任程度的不同,對于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鑒定為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為公正、合情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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