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離職辦什么手續

寫辭職信 , 和主管詳談 , 交接工作,辦理人事手續和離職證明 。
【法律依據】
【實習期離職辦什么手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 ,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