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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法律的規定有: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交通肇事逃逸” , 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 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 , 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規定】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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