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盤問要多久


留置盤問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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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盤問要多久】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到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24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48小時,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 。對于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對于不批準繼續盤問的 , 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 , 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 ,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 , 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 。對于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對于不批準繼續盤問的 , 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