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三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未對勞動者組織專項培訓并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的,或者未簽訂保密協議的,則勞動者只需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無需支付工資違約金 , 并可在辦理離職手續后離開公司 。勞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 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
【三年合同必須干滿三年嗎】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 , 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 , 約定服務期 。勞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 , 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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