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退婚錢還能要回來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訂婚后退婚錢還能要回來嗎】(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2款規定:“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確實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當初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一旦離婚,彩禮應當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