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 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2022


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 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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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
按照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以及幼兒園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有序開展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
(二)公平公開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依法依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信息,規范招生入園工作流程 。
(三)適齡優先
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周歲至6周歲,優先滿足在幼兒園服務范圍內戶籍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幼兒園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對象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
(四)就近就便
根據區域招生實際情況科學統籌、合理安排,保障適齡幼兒就近就便入園 。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
(五)免試入園
各類幼兒園對入園幼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的考試、測查、測試等,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入園 。
二、工作實施
(一)普惠性幼兒園招生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摸清轄區內適齡幼兒人數、現有園所資源,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辦法,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
(二)民辦幼兒園招生
民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除外)實施自主招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管,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須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發布實施 。
(三)多子女家庭便民舉措
雙胞胎(多胞胎)參加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小班集中招生報名時,家長可自愿選擇雙胞胎(多胞胎)綁定報名同一幼兒園 。多子女家庭參加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小班集中招生報名時,家長可自愿選擇未達入園年齡的其他子女與當年入園子女綁定報名同一幼兒園,未入園子女與當年入園子女應在同一幼兒園共同就讀至少一年 。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
(四)優撫對象子女入園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五)其他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做好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入園工作 。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交房的購房者子女入園,參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關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響新建樓盤未能按期交房的購房人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號)執行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入園工作管理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核定的招生規模和班額,確定秋季學期招生計劃,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細化報名流程,科學組織實施,完善應急預案,妥善處置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
(二)優化招生便民服務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為民服務意識,通過官網、官微等多種途徑,宣傳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讀、咨詢、接訪,主動公開幼兒園招生入園信息,包括幼兒園基本情況、性質、服務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收費標準等 。在現場資格審核和新生入園等環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
(三)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招生監督機制,嚴肅查處幼兒園招生中出現的各類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招生入園工作公平公正 。幼兒園應嚴格執行有關收費規定,切實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 。
(四)推動全市幼兒園招生入園信息化
【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 成都幼兒園入學政策2022】從2022年起,成都市建立“成都市幼兒園招生入園服務平臺”,推動幼兒園招生入園信息化服務 。各區(市)縣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現各類幼兒園招生入園納入全市招生系統實施統一管理 。加強幼兒學籍注冊管理,在幼兒辦理入園報到手續后,幼兒園要及時在“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新招生入園幼兒和轉園幼兒的學籍注冊 。
時間工作事項4月30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幼兒園招生工作安排5月7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發布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5月16日-6月1日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辦幼兒園入園信息采集及資料現場審核確認,具體詳見各區(市)縣招生公告6月12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辦幼兒園錄取工作,并及時公布錄取結果6月17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發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公告6月20日-30日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入園信息采集及資料現場審核確認,具體詳見各區(市)縣招生公告7月10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錄取工作,并及時公布錄取結果7月15日前入園幼兒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