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事故處理要多久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要幾天


輕微事故處理要多久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要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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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處理要幾天
交通事故是司機們都可能遇到的一個問題,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輕微交通事故 。那么,大家知道輕微交通事故幾天處理嗎?在此,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輕微交通事故幾天處理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
輕微交通事故幾天處理
1、暫扣車輛期限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應開具暫扣憑證 。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20日 。
2、責任認定期限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應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
3、傷殘評定期限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
4、賠償調解期限 。公安機關在查明事故真相、認清事故責任、確定事故損失后,可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
5、處罰期限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根據其違章行為、事故責任和事故后果,分別裁決,合并執行 。吊扣駕駛證合并執行不得超過18個月 。被處以吊扣、吊銷駕駛證的期限,則應從處罰裁決之日起計算 。吊扣駕駛證處罰期滿,交通事故處理未結案的,應當發還其駕駛證 。
6、申請復議期限 。當事人若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裁決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復議決定 。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可見輕微的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間還是很快的 。但是小編建議為了避免麻煩,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最好還是自行協商解決 。大家如果還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會給你最專業的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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