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爾濱呼蘭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2哈爾濱呼蘭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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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蘭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規范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平穩、有序地完成今年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根據《哈爾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為依據,全面落實“四零承諾”,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實行“陽光招生”,從根本上解決新生入學擇校、擇班、擇師問題,維護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健康、和諧、可持續發展 。
二、工作原則和總體要求
(一)依法依規招生 。以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有利于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接受義務教育、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為原則,依法依規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持續推進落實中小學“四零承諾”,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規定 。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任何名義挑選學生,嚴禁以任何成績、證書、證明作為招生依據 。
(三)招生工作信息化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推行“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繼續使用“黑龍江省民辦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 。針對我區實際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網上報名比例 。
(四)規范信息采集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入學信息采集、核驗,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不得要求提供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
(五)嚴格規范招生入學行為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或以舉辦各種實驗班名義違規分班;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
三、具體內容和要求
(一)公辦小學招生
1.招生入學對象 。2022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區常住戶口或在我區居住且符合在我區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違規招收不滿6周歲兒童入學錄入不了全國學籍管理系統 。出現問題,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
2.延緩入學相關規定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需暫緩入學的,應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暫緩入學 。暫緩入學期滿,沒有特殊原因的應及時入學;確需繼續暫緩入學的,要繼續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繼續暫緩入學 。
3.統一開展網上報名 。6月10-20日,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采集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進行入學報名并上傳相關入學信息 。對個別不熟悉招生系統的家長可到學校由學校招生人員提供技術幫助 。7月12日,所有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校錄取的學生數據導入“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 。7月13-14日,對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信息進行補充 。6月28日-7月8日,對公辦小學新生報名信息進行核驗 。7月15-19日,對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的報名信息進行核驗 。7月20-22日,完成公辦小學錄取確認工作,并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 。
4.個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名的,報名時間截止到7月31日 。不在規定時間報名的,后果家長自負 。
(二)公辦初中招生
1.招生入學對象 。初中招生對象為具有我區常住戶口或在我區居住且符合在我區就讀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
2.回戶籍地初中就讀 。在公辦學??鐓^、縣(市)就讀(戶籍變遷等情況)的小學生,小學畢業后可以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也可按照就讀小學所在區、縣(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讀小學所在區、縣(市)升入初中 。民辦小學畢業生可以回戶籍地公辦初中就讀 。民族小學畢業生,不再就讀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 。我市在外地就讀的(外地返鄉)小學畢業生,可以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民族小學、外地返鄉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分別向畢業公辦小學、畢業民辦小學、畢業民族小學、戶籍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學?;蚪逃指嬷獙徍俗C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填報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申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所在區、縣(市)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
3.報名招生時間安排 。6月28日-7月1日,家長在“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進行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公辦初中網上申請并上傳相關入學信息 。7月12日,所有報名但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數據導入“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 。7月13-14日,對報名民辦初中但未被錄取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進行補充 。7月31日前,完成公辦初中入學信息核驗 。8月2-5日完成公辦初中錄取確認 。
(三)民辦學校招生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招生,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只可選擇公辦或民辦其中一種入學方式,不可兼報 。
鑒于我區沒有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哈爾濱萬邦中學校、哈爾濱順邁學校由哈新區(松北區)托管前屬呼蘭區管理民辦學校 。為滿足我區學生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意愿,我區學生可繼續報名哈爾濱萬邦中學校、哈爾濱順邁學校 。網上報名時間,6月10日0:00-12日8:00,家長通過“黑龍江省民辦中小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選擇填報這兩所民辦學校中的1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真實、完整、清晰地提交報名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報名截止后不得變更或放棄已選擇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 。所有經審核通過的適齡兒童少年,獲得參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資格 。
(四)做好特殊群體招生入學工作
1.妥善安置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應到戶籍所在區、縣(市)舉辦的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學校就學;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的,可以到普通學校就學,普通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接收殘疾兒童少年就學的普通學校要做好隨班就讀教育 。
2.妥善安置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要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區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優撫對象入學 。
3.切實做好進城隨遷子女的入學安置工作 。適齡隨遷子女擬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及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在我區居住的居住證明或務工證明 。區教育局將根據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實際情況,統籌安置隨遷子女到指定學校就學,確?!皯氡M入” 。各中小學校不得直接招收隨遷子女入學 。
4.妥善解決集體戶口、拆遷(棚改)戶適齡兒童少年就學問題 。根據實際居住情況,統籌安置集體戶口、拆遷(棚改)戶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實際居住地就學,可參照戶籍與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學辦法統籌安置 。因住所拆遷臨時變更居住地址需跨學區入學的,憑拆遷(棚改)戶提供的臨時居住證明、戶口簿和拆遷(棚改)的相關手續,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予以統籌安置 。
(五)嚴格執行分班、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
1.嚴格執行均衡分班辦法 。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在“兩先一抽不調”的基礎上繼續實施電腦隨機方式均衡分班 。8月28日公布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和教師組合名單,抽簽確定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班級和教師組合一經確定,不得調換 。隨機分班完成后,學校不得再進行調整或重新編班,學生不得串班、調班、并班,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調換班主任 。
2.嚴格學籍管理 。各學校是學籍管理的責任主體,新生入學后,學校要按規定時間做好小學一年級新生學籍注冊;初中學校要以學生實際到校為準,不得為未報到學生調取電子學籍 。
3.嚴格轉學管理 。認真審核招收的每名學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做好學籍相關管理工作 。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辦理學籍錄入,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初中、小學畢業年級原則上不允許在城區內轉學 。蕭紅小學為大校額學校,不再接收轉學生 。
四、學區劃分及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1.城區小學學區劃分 。
建國小學學區:通河路(四副食路、蘭河名苑)以北,南北大街以西(其中東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東,北二道街及億興路以西區域可選擇東方紅小學、新民小學、建國小學) 。
幸福小學學區:通河路(四副食路)和建設路以南,南二道街以西區域;含廣廈花園、蘭河新城及蕭紅大道南省四院2、3、4、5、8、9、10號樓,蘭苑國際A、B棟及以西區域 。
東方紅小學學區:南大街以東,建設路以北,東府路以南,三道街以西區域;迎賓路以北,四道街以西區域(含師專西側家屬樓);鋼廠家屬區、電廠家屬區、蘭河村、東崗村、呼口村、勞動村、光榮村、三家子村有意愿到該校就讀學生(其中東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東,北二道街及億興路以西區域可選擇東方紅小學、新民小學、建國小學) 。
蕭紅小學學區:南二道街以東,建設路以南;三道街以東,迎賓路以南(不含師專西側家屬樓),新光路以南 。
新民小學學區:北二道街東、新勝路北,億興路以東,東府路以北區域 。四道街以東,迎賓路及新光路以北區域(其中東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東,北二道街及億興路以西區域可選擇東方紅小學、新民小學、建國小學) 。
2.城區建國小學、東方紅小學、幸福小學、蕭紅小學、新民小學招生嚴格按照學區劃分執行 。招生由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在教育局監督指導下進行招生,按戶口或房照(由公安和房產部門核定后)招入到所在學區學校就讀,教育局基教科、監察科派人監督 。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應提交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住宅產權證等證件原件,監護人應為父親或母親 。優先錄取學區內持雙證學生(戶口、產權證兩個一致),次序錄取持單證學生(戶口或房屋產權證) 。如果持單證學生超出該校招生計劃,根據“雙證”錄取后剩余學位數進行電腦隨機派位 。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不具備城區學校學區戶口、房照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指定學校入學 。有空余學位時,由教育局基教科根據城區小學招生計劃,采取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統籌安排;具備城區學校學區戶口、房照的有意愿的適齡兒童也可申請參加隨機派位 。如學校招生數額已滿,則不進行隨機派位 。屆時,邀請人大、政協、紀檢、檢察院、公安局、建設局、公證處、校長、家長代表以及新聞媒體等共同參與和監督 。規定招生時間之后報名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抽簽確定班級 。
4.農村小學按照鄉鎮中心校所屬小學范圍招生 。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
1.城區初中學區劃分 。
四中:建設路以北,四道街以東區域;建設南路以北,二道街以東區域(含發行小區、國稅小區、建行樓、石油樓、畜牧樓、房產樓、濱蘭1號樓);東府路(大十字街)以北,北大街以東區域 。
八中:碼頭路以南,南大街以東,建設南路以南合圍區域;建設路以南(含金色人文小區),師專路以東區域 。
實驗學校:碼頭路以北,南北大街以西區域;建設南路以北,二道街以西,東府路(大十字街)以南區域 。
2.城區初中招生時依據戶口、房照(由公安和房產部門核定后)進行錄取招生 。各校優先錄取學區內持雙證學生(戶口、產權證兩個一致),次序錄取持單證學生(戶口或產權證) 。如果持單證學生超出該校招生計劃,根據“雙證”錄取后剩余學位數進行單證學生電腦隨機派位 。如持單證學生全部錄取后仍有剩余學位,根據該校招生計劃,對城區小學無學區戶口、房照的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有意愿到該校就讀學生進行隨機派位 。具備城區學校學區戶口、房照的有意愿的小學畢業生也可申請參加隨機派位 。屆時,邀請人大、政協、紀檢、檢察院、公安局、建設局、公證處、校長、家長代表以及新聞媒體等共同參與和監督 。規定錄取招生時間之后報名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
3.農村初中招生以鄉鎮中心校為單位,將所有小學畢業生統一招錄到該鄉鎮中學為初一學生 。
4.我區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返回我區就讀初中的,家長在“哈爾濱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填報回戶籍所在區就讀初中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我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今年招生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實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
組長:
朱麗欣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楊力區教育局局長
苗秋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門紅巖區不動產登記交易事物中心主任
陶澎區教育局副局長
姜維秋區教育局副局長
成員:
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各中小學校校長
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科 。
主任:
陶澎(兼)區教育局副局長
副主任:
馬四海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李志輝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人
劉鵬飛區教育局監察科負責人
成員:
基礎教育科全體成員、監察科相關人員、各中小學校掛牌責任督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學校網站公告、微信公眾號、張貼招生公告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切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特別是網上報名程序,解除家長的疑慮,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招生” 。學校要加強與家庭、社會的聯系溝通,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積極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成就以及有關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的政策,積極宣傳百姓家門口的好學校,降低家長的擇校愿望,避免盲目跟風擇校,確保平穩、有序完成今年招生工作 。
(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過程管理 。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穩有序 。健全協作應急機制 。建立專項工作直通網絡,保持信息暢通 。積極協調公安、應急等部門制定招生入學工作預案,成立應急小組,建立會商協調機制,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 。各學校要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班數、班額招錄學生,任何學校不得藏匿學生,發生類似現象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做相應處理 。
【2022哈爾濱呼蘭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三)規范招生行為,強化責任追究 。各中小學要按照招生方案和教育部門的統一部署,公平、公正、公開招生 。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切實解決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同時,全面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實施黨政紀處分等處理 。區教育局將在招生結束后,開展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于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予以通報,確保將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