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認定 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


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認定 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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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發案率較高的犯罪 。理論和實踐中 , 對于交通肇事罪中自首問題的認定一直存在討論 , 那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是怎樣的?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量刑?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 , 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
一、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
刑法第六十七條對自首作出了明確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 , 而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罪行的 , 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現說明罪犯的主觀罪過較之未自首者輕 , 可以從輕 , 減輕或免除處罰 , 這個制度對犯罪具有昭示作用 , 使該行為人產生趨向 , 從其立法意圖而言 , 主要是做到罰當其罪 。刑法第六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 , 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 , 都適用本法 。”
從司法實踐看 , 交通肇事者對其行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 , 允許其適用從寬處理的量刑情節 , 可以起到鼓勵肇事者主動投案 , 悔過自新的效果 , 并有利于查清事實 , 分清責任 , 及時賠償受害者 , 保持社會穩定 , 這與法律的精神也是相符的 。
【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認定 交通肇事罪自首認定】二、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量刑
交通肇事罪自首量刑可以從輕處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 ,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 , 犯罪較輕的 , 可以免除處罰 。
2、《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表明 , 交通肇事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如實供述的情形符合刑法總則關于自首的規定 , 應當認定為自首 。雖然自首行為的內容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交通法規所規定的行政義務有部分相同 , 但兩者并不矛盾 , 而是同時進行的 , 不影響對自首行為的定性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