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工業學院2021年寒假放假時間 蘭州工業學院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


蘭州工業學院2021年寒假放假時間 蘭州工業學院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

文章插圖
蘭州工業學院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
寒假放假及開學時間
(一)學生:定于2022年1月1日放寒假 。按照“分期、分批、錯峰、有序”的原則,本學期參加完所有考試的學生即行離校 。
暫定于2022年2月24日起學生分批開學返校 。2月24日2018級學生返校、2月25日2019級學生返校、2月26日2020級學生返校,2月27日2021級學生返校 。有重修考試的學生可以在2月24日、2月25日返校 。開學前,須經學院批準方可返校報到 。如遇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學生返校時間 。
 ?。ǘ┙搪毠ぃ?/b>2022年1月8日放寒假 。
2022年春季學期開學時間暫定為2月24日(星期四),如遇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開學返崗時間 。
工作安排
各單位(部門)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假期及放假前時間,全面總結本年度工作,認真謀劃下學期工作,聚焦主責主業,繼續推進各項重點工作 。
(一)學校辦公室要認真梳理總結2021年全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科學謀劃學校2022年重點工作,做好寒假總值班工作 。
(二)黨委組織部要完成基層組織及干部的相關考核和民主評議等工作 。
(三)黨委宣傳部要持續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加強網絡、新媒體平臺管理,加快推進融媒體建設 。
(四)黨委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要持續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加強安全風險預警,精準掌握學生動態信息 。班主任要對每位學生離校返家時間、乘坐交通工具、去向等情況做到底數清,督促學生做好個人防護,堅持健康打卡,落實家校協同管理,幫助學生平安回家、返校 。提前籌劃并安排好學生報到及疫情防控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
【蘭州工業學院2021年寒假放假時間 蘭州工業學院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五)教務處負責協調各教學單位及有關部門做好新學期教學計劃、教師配備、教材供應、教室安排等各項教學準備工作 。
(六)后勤管理處要完成全校師生的第三針疫苗接種工作,科學調度、合理安排,確保寒假期間供水、供電、供暖、車輛等各項生活基本設施的正常、安全、可靠運行 。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協調做好各項維修、改造等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及安全工作 。
(七)飲食服務中心、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要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合理安排工作進度,提前做好開學后的伙食供應以及學生公寓設施、家具、臥具的維修、配置等各項準備工作,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就餐住宿環境和優質的服務 。
(八)各單位、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寒假前開展安全大檢查,嚴密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切實落實值班制度、疫情防控和防火、防盜等措施 。保衛處要切實安排好假期安全巡邏工作,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寒假期間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
疫情防控及校園安全穩定
(一)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 。各單位(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倡導教職員工帶頭在蘭州過節 。要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續做好信息摸排與統計 。全校師生員工及時關注各地出現新發本土確診病例和風險等級調整,遵守當地政府指令要求,堅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則,不得前往國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堅持健康打卡和日報告,往返學校途中必須乘坐安全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 。
根據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教育廳有關文件通知要求,髙校師生員工返校返崗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跨省域的高校師生員工返校后,由學校再組織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二)加強各類宣傳教育 。放假前,學生工作處、各學院(部)要組織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引導學生在疫情防控、防電信詐騙、防校園貸、交通安全、火災防盜等方面樹立安全意識,筑牢安全防線,增強防范能力;要落實學生離校安全告知、去向登記等相關制度,確保學生安全離校、順利返校 。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健康教育,引導師生員工堅持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等良好習慣 。
(三)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寒假前和新學期開學前,各單位(部門)集中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保衛處要加強校門管控,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
(四)嚴格外出請銷假制度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離蘭外出要向學校領導報告 。全體中層以上干部保證信息暢通,對各類應急事項切實做到積極響應,加強統籌協調及時處置化解,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對學校正常秩序造成的影響 。所有教職員工要堅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則,嚴格遵守離蘭外出請銷假制度,按管理權限報經防控辦批準后方可外出 。所有黨員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隨時待命 。
(五)強化聚集性活動管控 。嚴格實行聚集性活動“凡舉辦必報備”制度,為了防止寒假及“兩節”期間聚集性感染,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堅決做到嚴控會議、聚會等活動規模,盡量舉辦線上會議或視頻會議;嚴控大規模人員聚集性活動,原則上不舉辦團拜和大型慰問、聯歡、年會、聚餐等活動 。對不執行聚集性活動報備和管控措施要求的、造成后果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