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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試用期工資發放標準 江蘇試用期工資發放標準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
??!南京最低工資標準: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查看詳情)
【拓展】終止支付工資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
勞動者死亡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滿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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