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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被扣了要停車費嗎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要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而肇事的車輛會被暫時扣下,然而進行責任認定,受傷者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等程序 。那么交通事故車被扣了要停車費嗎?下面的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交通事故后,交警暫扣車輛,不需要當事人或車輛所有權人交納停車費 。
【發生交通事故車子被扣要給停車費嗎 交通事故車被扣了要停車費嗎】《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br /> 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門稱政府沒有審批劃撥專門的暫扣車輛停放場地,只能委托經營性的停車場停放車輛 。既然暫扣車輛停放在經營性的停車場,就得交納停車費 。交警部門的該觀點是錯誤的 。委托經營性的停車場停放車輛是交警部門的單方行為,并未征得被暫扣車輛的司機或登記所有人同意(被暫扣車輛的司機或登記所有人并未同意承擔停車費),因此該行為對被暫扣車輛的司機或登記所有人不產生拘束力 。
如果被暫扣車輛的登記所有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判令交警部門限期發還暫扣的車輛,并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行政強制法》第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六十八條、《國家賠償法》第四條等法律規定予以賠償,交警部門必然敗訴 。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
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是為了自己的安全,也是為了他人安全 。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根據需要會暫扣車輛,但是不需要當事人或車輛所有權人交納停車費 。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的免費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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