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勞動爭議原則有哪些

【調解勞動爭議原則有哪些】調解勞動爭議原則有:
1、事實清楚原則 。所謂事實清楚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應當堅持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調解的原則 。
2、自愿原則 。所謂自愿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進行調解,能否達成協議 , 完全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 。當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調解 。這就是說 , 勞動仲裁機關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當事人或調或裁的權力 , 不得強迫 。
3、合法原則 。所謂合法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調解活動和協議內容,都必須符合勞動實體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規定 。就是說,調解程序和協議必須合法,否則不能成立 。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 , 也可以口頭申請 。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