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關于跳級的規定 跳級需要什么條件


誰知道關于跳級的規定 跳級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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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 》第七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 , 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義務教育階段書面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書面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跳一級,并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學籍變動管理 。
2、跳過年級視為受完相應年限的教育 。
【誰知道關于跳級的規定 跳級需要什么條件】3、跳級應在學年開始時進行 。
4、擴展資料跳級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跳級申請書和學歷測試成績) 。
5、(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 , 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
6、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出具《申請材料收件憑證》;申請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
7、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 。
8、(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
9、符合辦理條件的,加蓋實施機關印章;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 。
10、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學校提出補正要求,申請學校通知學生家長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
11、參考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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