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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條款的名詞解釋
導讀:本文為你介紹了交強險的相關內容 。在交強險條款中,你是否明白了所有的名詞?對條款的不熟悉,可能會成為你進行交強險賠付的阻力 。下面讓為你簡單介紹交強險條款名詞解釋 。
1、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
2、投保單:又稱投保書,是投保人表示愿意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申請 。
3、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憑證 。
4、批單:是指由保險人出具的,證明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保單載明的合同內容的文件 。
5、特別約定: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保險單的基本條款外所作的其他約定,其內容是保險人與投保人對于保險合同內容的特殊約定,其效力優于基本條款 。
6、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是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
7、交通事故記錄:是指機動車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記錄 。
8、責任限額:是指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交強險條款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所分別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
9、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
10、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
11、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
12、搶救費用: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受傷時,醫療機構對生命體征不平穩和雖然生命體征平穩但如果不采取處理措施會產生生命危險,或者導致殘疾、器官功能障礙,或者導致病程明顯延長的受害人,參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
13、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風險項目 。實際上是保險人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的依據和范圍,同時也是被保險人要求賠償的依據和范圍 。
14、墊付:是指對于不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保險金的情形下,為了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保險人代致害人暫時支付應由其自行承擔的搶救費用的情形,保險人對于此部分費用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
15、追償:是指保險人代致害人暫時支付其應當自行承擔的搶救費用后,保險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保險合同的約定,要求致害人償還墊付費用的行為 。
16、責任免除:又稱除外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范圍 。
17、保險期間:保險人和投保人約定的保險責任的有效期限,又稱保險期限 。
【交強險的定義 交強險條款的名詞解釋】
18、危險程度增加: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發生危險的可能性較保險合同訂立時有所增加,如車輛被改裝、使用頻率較低的自用車輛改為經營性使用、運輸普通物資的車輛改為運輸危險物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