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規定 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規定 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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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若是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或者是有人受傷甚至死亡可能會造成交通肇事罪 。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有哪些區別?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
一、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規定 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哪些】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二、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 。應當注意,對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 。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
三、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區別要點: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僅有消極的不救助行為;而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行為 。
(1)有積極行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①隱藏或者②遺棄;
(2)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因為遺棄、隱藏,使被害人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 。
注意,對這種情形在不能證實具有直接故意的情況下,如果事實上沒有發生“死亡或殘疾”結果的,不應按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未遂罪處罰 。
綜上所敘,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有: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官網,可免費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