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主體是什么

包庇罪的主體是主體是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
【法律依據】
【包庇罪的主體是什么】《刑法》第310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 , 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