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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公告期限為多少天】如果是企業或者單位欠稅的,是每個季度公告一次 , 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欠稅的 , 是每半年公告一次,對于下落不明、失蹤的人員 , 則隨時公告 。這里的欠稅不包括滯納金和罰款 。公告需要在辦稅機關的場所或者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告 。需要寫明欠稅公司名人、法人代表名字、身份證號、欠稅金額等信息 。
法律依據:《欠稅公告辦法》第四條公告機關應當按期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告納稅人的欠繳稅款情況 。(一)企業或單位欠稅的,每季公告1次;(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的,每半年公告1次 。(三)走逃、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非正常戶欠稅的,隨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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