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應投保交強險的規定 投保車險要依法投保交強險


機動車應投保交強險的規定 投保車險要依法投保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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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車險要依法投保交強險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 。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
案情簡介:
2010年9月20日下午,吳某駕駛捷達轎車行駛至某交叉路口時,與騎自行車的張某發生碰撞,致張某受傷 。交警部門在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吳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該次交通事故造成張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40362元 。由于吳某已依法投保某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因而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下對張某進行了賠償 。
風險提示: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 ?!兜缆方煌ò踩ā吠瑫r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
2008年2月1日,交強險開始實行新的責任限額方案,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因而,作為保險消費者,為了獲得更高水平的保障,可以在交強險基礎之上選擇購買不同檔次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者險 。
交強險賠償計算方式
最終保費=基礎保費×(1 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 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A) 。
如:6座以下的私家車主一年內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但有過1次酒后駕車導致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第二年繳納的保費為:950×(1-10%)×(1 30%)=1111.5元 。
交強險費率浮動因素及比率
A1:上一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動比率-10%
A2:上兩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動比率-20%
A3:上三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動比率-30%
A4: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動比率0%
A5: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動比率10%
【機動車應投保交強險的規定 投保車險要依法投保交強險】A6: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動比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