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不簽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簽書面勞動合同的 , 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 。如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主要有以下三種后果: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按照該規定,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簽訂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按照該規定主張二倍工資,沒有最長時間限定 。
- 勞務仲裁什么意思
- 勞動合同已經被履行還可以變更嗎
- 中國古代關于勞動的名人名言
- 勞動的幸福名人名言大全
- 每周加班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 解決勞動糾紛是按照屬地管理嗎
- 贊美勞動的簡短句子精選 贊美勞動的簡短句子
- 勞動關系什么特征
-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 如何強化勞動紀律管理 如何加強勞動紀律
